時間推回三年前,為了摘除腫瘤,我依照醫生指示,星期天下午乖乖到醫院報到。

填完住院資料,量了體重,抽了幾瓶血,護士要我去椅子稍坐,等候醫生幫我作麻醉評估。

所謂麻醉評估,故名思義就是要了解病人有沒有不良病史,順便解釋麻醉的風險。而且為了去除可能、不可能發生的後患,醫院會要求病患簽下切結書,確定你了解危險性,同意進行麻醉手術。

我把這項例行公事稱之為──為降低醫生慘遭病患提告風險之必要流程。

號碼叫到我,一進去,醫生照例問我有無特殊疾病,我回答沒有。他點點頭,再問:「曾不曾對哪種藥物產生過敏?」

喔──聽到這個問題,精神都來了。之前因為服用止痛藥,導致呼吸困難、頭暈目眩、眼前發黑,要不是靠著意志力,差點沒辦法騎車回家。

聽完我這段悲慘故事,醫生面無表情的點頭。「有去看醫生嗎?」

「沒有。」拜託,連起床心臟都像要跳出來,請問這樣怎麼去醫院?

醫生當然不知道我心裡的圈圈叉叉,在病歷草草寫下幾字,又問:「那你當時怎麼處理?」

「就..默默忍受啊。」

一說完,醫生立刻被鬼附身,開始哈哈大笑。直到走出門診室,還能聽笑聲。

我痛的要死,他笑得很大聲,實在很想告訴他:『醫生,你可以再沒良心一點。』

遇到笑點很低的醫生,我想,病人也只能默默忍受。v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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