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問我,愛情的資源和權利存在誰的手上?
 
 
當時我想,這個問題很奇怪,尤其出自看似在戀愛的人口中。也許這是男女間的不同,他把兩人的關係想成對立,我則認為這種想法出現在這裡非常突兀。
  
姑且不論突兀與否,愛情的資源和權利,應該是掌握在被愛的人手中。愛人和被愛,實際上已經區分資源和權利的所在。
 
 
如果可以,我想選擇被愛。哈!不為什麼,要愛別人愛到死去活來,這種事說真的,以我的個性應該做不出來。我比較想看別人愛我愛到死去活來,雖然是難以達成的目標,不過何妨?有機會就試試看,人生只有一回,多試試準沒錯。
 
 
所以大家呢,你選擇愛人還是被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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