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則新聞》

國二女生遭姦殺 棄屍暗巷成白骨

 

 

 〔記者王述宏、黃其豪、何瑞玲、張文川、吳仁捷/台北報導〕台北縣中和市一名方姓國中女生去年底失蹤,北縣中和一分局警方昨天破案,起出已成白骨的少女屍體,全案查出凶嫌徐志皓將方女打昏後性侵,事後還與一名15歲許嫌少年聯手將方姓少女以菜刀割喉殺害、放血後棄屍屋外空地長達半年。

 

 

 案發1月 2嫌曾無照撞警

 

 

 

警方更發現,兩嫌在案發一個多月後曾無照駕車衝撞員警,許姓少年當時被警方槍擊受傷。

 

 

 

 

 

 

行凶同學吐露殺人棄屍

 

 

 

14歲就讀北縣某國中二年級的方女,自去年11月6日那天就人間蒸發,連通聯紀錄、網路即時通也斷訊,方父11月10日向中和一分局南勢派出所通報協尋失蹤人口,直到今年3月,方女的同校同學鄧姓少女從許姓少年口中得知方女遇害,警方得到情資追查,整個案情才急轉直下。

 

  

  

方女由MSN認識徐嫌

 

 

 

警方調查,方女經由MSN認識徐志皓(現年19歲),11月6日方女與鄧女搭捷運到新店市碧潭站與徐某及方女同校的許姓少年會合,徐嫌意圖染指方女,所以一進屋,2嫌各持鐵棒,將2女分別帶往不同房間,徐要求許嫌打昏鄧女,自己則擊昏方女,但許嫌臨陣畏縮,徐嫌先朝鄧女後腦突襲猛擊,方女在房間裡聽見異聲,想走出察看,徐嫌已出現在面前,重手將他擊昏。

 

 

 

警方調查,徐嫌擔心鄧女醒來礙事,和許用童軍繩將她反綁、膠帶封口,徐嫌返回房間性侵方女得逞,方女當時一度驚醒,喊叫3聲,遭徐嫌掐頸至面呈青黑,再與許嫌把方女拖到浴室割斷咽喉,清洗血跡後,將裸露屍體套上塑膠袋,從2樓頂露台拋入後方空地棄屍,事後再從防火巷進入空地用木板遮掩屍體。

 

 

 

2嫌清理現場,鄧女隔天清醒掙脫束縛,怕遇不測,不敢走出房間,待2嫌進屋,鄧女問起方女狀況,嫌犯隨口答「失蹤了」,隨後3人離開。

 

 

 

徐嫌本欲將鄧女殺害滅口,但拍下鄧女裸照,威嚇她不准報案後,嫌犯才將鄧女載回捷運站釋放。

 

 

 

案發一個半月後,徐、許重回棄屍現場,確認案件未曝光。幾天後,徐嫌偷開父親轎車載許和朋友出遊,在南勢角衝撞攔截員警,員警開槍射傷許姓少年,事後許嫌家人請出台北縣議員舉行記者會,質疑警方用槍過當。

 

 

 

徐嫌落網後供稱,當時以為殺人棄屍東窗事發,才心虛衝撞員警,企圖逃逸,他承認犯下強姦殺人案,許則否認性侵害和殺人,僅承認協助棄屍,警方依殺人、棄屍、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全案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將徐嫌聲押獲准、許姓少年戒護就醫。

 

 

 

《第二則新聞》

 

 

 

 求婚不成潑酸毀容 伊朗法庭堅判以眼還眼

 

 

 

慘遭由愛生恨的愛慕者潑酸以致失明的伊朗女子巴赫拉米(右),要求法院按照伊斯蘭律法,對加害者處以「以眼還眼」的懲罰。圖左方持報紙者為巴赫拉米的母親。(取自華盛頓郵報)

 

 

 

〔編譯胡立宗/綜合報導〕「以眼還眼(an eye for an eye)」真實版在伊朗上演!

 

 

 

法庭允以眼還眼 仍可上訴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伊朗婦女巴赫拉米在被潑酸導致眼盲後,成功說服省級法庭,對加害人採取伊斯蘭律法的「以眼還眼」制裁,名為馬吉德的男子也必須以強酸弄瞎自己的雙眼。不過,馬吉德本週內還有機會上訴。

 

 

 

追求未果愛生恨 鑄下大錯

 

 

 

根據法庭供詞,馬吉德在大學認識巴赫拉米後,他的母親就一直想安排兩人成親。但巴赫拉米對馬吉德的品德有所懷疑,多次回絕未果後,只好向馬吉德謊稱她已經結婚,希望馬吉德從此死了這條心,不要再糾纏她。


 

 

沒想到,妒火中燒的馬吉德不但沒有放棄,反而在二○○四年十一月二日晚間,尾隨下班返家的巴赫拉米,並以強酸潑向巴赫拉米的臉。巴赫拉米雖然被送醫急救,但雙眼視力已無法恢復,終生失明。

 

 

 

巴赫拉米向法庭表示,她曾經想過一死了百恨,因為「與其讓家人不斷痛苦,死了以後,他們最多難過一個月,就能正常生活」;但是既然沒死,她要讓馬吉德也知道失去雙眼的痛苦,唯有如此「像他這樣的傢伙才會知道,他們無權向女生潑酸」。

 

 

 

表明願娶受害者 遭到嚴拒

 

 

 

馬吉德曾經提出賠償金,但巴赫拉米拒絕接受「血腥錢」;馬吉德曾說「兩人情投意合」,因此現在還願意娶巴赫拉米,但巴赫拉米嚴詞拒絕,堅持馬吉德應受到制裁。

 

 

 

 

**

 

 

 

 

豆仔說:

 

 

 

 

 這篇草稿早就寫好,但仔細看過,裡面充滿了情緒性字眼。試著寬容看待第一則新聞,實在很難!因為要忍住不罵髒話,真會把自己憋死!

 

 

 

 

說真的,你不得不承認,有些人就是不配活在世上,說他們禽獸真是侮辱那些動物。如果你對白曉燕事件感同身受,如果你全程看著新聞SNG,轉播陳進興等人惡行,我相信你可能會有相同的想法。

 

 

 

 

 

而第一則新聞,兇嫌和共犯都是十幾歲少年,竟然忍心向同樣年紀的少女下毒手。更令人震驚的是,徐姓少年犯後既無悔意,更在法庭上跟法官嗆聲:「大不了賠錢!」。而許姓少年,還在落部格寫著:「人又不是全死了!」

 

 

 

 

讓人忍不住想問,這兩個小孩怎麼了?什麼樣的家庭會生出這樣的小孩?我相信他們不是從小就如此,雖然說做壞事不能全部怪在父母頭上,個性、朋友、環境也是部份因素。但我會忍不住想,如果他們的父母肯用點心在他們身上,今天他們會不會不一樣?

 

 

 

 

 再來看第二則新聞,也許是文化的差異,以眼還眼,一報還一報,這種事在伊朗是被允許的。或許以暴制暴不是最好的方法,但對於受害者和家屬來說,可能是他們面對往後歲月,唯一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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