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來我這裡借宿,說,「只要一晚,」又說,「我只想再活一天。」

 

她十七歲那年我十九歲,剛搬離父母家,第一次擁有自己的房間。我的室友是兩個二十一歲的男生,他們空出一間房,分租給我。我用半個月的家教薪水付房租,另半個月的薪水吃飯。

 

我之追求「自己的房間」,不是為了寫作、思考,而是為了在哭泣的時候不受干擾、失眠的夜裡不必假裝睡著。她來借宿那一晚,我的房間還沒有床,睡袋攤開來,將各自的身世鋪在堅硬的地板上。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跑來找妳,憑什麼選擇相信妳,我只感覺此外沒有別人了。」她說。

 

此前,我們只見過一面。第二次見面的這天,她竟躺在我身邊,穿著逃學逃家因而沒有換下的高中制服,觀賞我貼在牆上的衣物。潦草的我沒有衣櫃,大頭釘扎進牆面就晾起內衣來了,非常不適合接待客人。

 

當她說完自殺的理由,我沉默許久,擠不出任何一句勸世的話。我才十九歲,笨得要命的十九歲,不曾受過任何像樣的教育。我所受的學校教育剛好足夠我考上大學,剛好足夠我討厭書本、誤解知識。我不相信「老師教我們說的話」是清清白白的,寧願對她說,「我沒有資格在妳的痛苦上插嘴。」

 

我還記得我說了「等一等」。等到天亮的時候,我閉上疲倦的眼睛說,「也許妳可以再等一等,等這個世界跟上來……」我總以為,死人什麼都沒有,有的僅是無盡的時間,找死的人既然什麼都不怕,或許也就不怕等吧。

 

多年後,我在《麥田捕手》這部小說之中,注意到這段話:「我可以預見你為了某個微不足道的理由,高貴地送死……」這人(一個捱過三○與四○年代的已婚同性戀)說完這句話,隨後再寫了一張紙條,要男主角收起來,記住,「不成熟的人,願意為某個意義高貴地犧牲,而成熟的標記卻是,願意為了意義謙卑地活下去。」這是那個老gay從心理醫師那裡借來的話,所以極有可能是一句廢話。但是它感動了我。

 

「喂,我知道我要說什麼了,」前幾天,重讀了《麥田捕手》的我,對著另一個好朋友說道,「假如我重遇十七歲的她,或許可以跟她講《麥田捕手》的故事。」

 

「這書我也讀過,怎麼我從來不記得這段話?」當朋友這麼說,我才發覺,正因為我經歷過那個十七歲的女孩,正因為她教我看懂一些事,我才能夠讀懂《麥田捕手》,學會珍惜並且牢記,那些句子。

 

十七歲的她離開我的房間,決定再等一等。

 

 

2009-07-17/聯合報/D3版/聯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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