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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與想像,這是我所認為的,作家必備要件。當然還有別的,不同類型的作家需要的特質又各不同。
曾經看過一篇文章,內容是一個妹妹想寫情色小說,為了想知道男生的生理反應,於是找願意「犧牲」的男性友人,當她的練習對象。
看到這裡,我非常震驚,心裡不斷OS:如果你想寫謀殺案,是不是要策劃一場謀殺,殺個人來體會罪犯的兇殘?那如果今天你想寫身不由己的女人,下海賺取生活費,是不是就要去酒店上上班?
要是這樣想下來,我想寫作者真的很不幸!必須為作品犧牲奉獻,寫出來的作品,還不見得受人青睞。而且很多事物,不必靠親身經歷就能寫出來,想像力與觀察,作用就在於此。
所以咧,真的希望不要再有天真的小妹妹,因為想寫出好作品,而強迫自己去做不喜歡的事。不需要這樣委屈自己,真的!
不過讓我更驚的是,文章一發表出來,沒人覺得奇怪,好像大家都認為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就像吃飯睡覺一樣。
所以我反省了下,可能世界在我發呆的過程中,發生了大變化;或許女權的開放超乎我的想像,現在已經不流行先愛後性,已經變成先性後愛了…
至於真相到底如何,就請大家隨意想像吧。哈!
PS:說到想知道男生的反應,不必身體力行,看謎之片也行嘛~~~。(如果你不知道謎之片是什麼,代表你未成年,乖,去睡覺喔。=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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