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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聯合新聞網】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費案,繼五月二日傳喚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說明後,今天第二度傳喚到案。承辦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偵訊後將邱義仁飭回,並列貪瀆被告,予以限制出境。邱義仁離開北檢時強調,他完全配合檢察官調查。

至於媒體報導,北檢根據關係人吳思材提供的「黑名單」,懷疑十名黨政高層分別收受新台幣數百萬元到數千萬元不等的回扣。邱義仁表示,「是否有這個名單是一回事,名單上的人是否有收錢是另一回事,檢察官對此應查明清楚。」

另外,北檢今天兵分四路展開搜索,由於行動尚未完成,檢方並未說明搜索何處。

外交部於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三千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分案偵辦。

【豆仔說】

這是今天的網路新聞,後來看了電視新聞,有些兜不起來的地方,新聞上說的是「六名」,這邊寫「十名」...

新聞報導裡指的六人分別是:邱義仁、黃智芳、柯承亨、李傳通、另一名職位在邱義仁之上、還有另一個商人。檢調在傳訊邱義仁後,已將他列為被告,並限制出境。並分別會到這幾人的住家、辦公室進行搜查。<-嚴重懷疑能搜出什麼鬼,事隔一年多才曝光,很難相信這一年多不夠他們把不該曝光的證據消滅。

至於昨天提到吳思材若有犯罪事實,為何跑到台灣來「協助」辦案?

這部份已看到報導,證實他遭約談後,曾於4/27企圖出境<-所以他發現事情不妙,想腳底抹油了?還是真如他所言,是為了回新加坡拿檢調要求的文件(這部份可信度很低,如果檢調要讓他回新加坡拿文件,卻沒有任何預防他落跑的措施,我只能說,檢調單位你會不會太好騙了?)

所以這齣人神共憤的歹戲,目前為止問題還是圍繞在:

1、資金流向何處?

2、吳思材手中的關鍵名單,是否真有其事。若是,這件政治醜聞不只是人民的納稅錢被詐騙,還包括高官利用職務之便,圖謀人民的血汗錢。

3、後來邱義仁有提到,他們意圖行賄是一回事,名單中的錢是不是有進入那些人口袋是一回事,希望檢調單位能去查查。(意思大概是這樣,新聞上看來的)<-感覺他「好像」知道有『名單』這回事,但他下一句卻讓人覺得檢調查不到他有收受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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