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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聯合新聞網-國內要聞】

外交醜聞弊案關鍵人物吳思材昨天召開記者會公開指控,金紀玖將台巴建交的金援費用從兩千萬美元「灌水」到四千萬美元,並給了他一張「list(明細單)」,聲稱有許多開銷和其他費用;他保留這張單子,已交給檢方。

「我不是壞人!」吳思材昨天在記者會上皺眉喊冤,再三保證沒A外交部的錢,「要跑,早在一年前就跑了!」他還主動爆料,指金紀玖允諾如果台巴成功建交,會給他佣金一百萬美元,但他一毛錢也沒有拿到,卻捲進此事,感到很無奈。

吳思材昨天不願進一步說明所謂的「list」是否就是佣金明細或是要打點誰。外交部長黃志芳稍後則否認允諾給付建交佣金,指吳思材說的一百萬美元是吳單方面的「期待」,外交部只承諾成功建交後會給予金、吳兩人「適當的差旅費用補助」。

吳思材聲稱在帛琉認識金紀玖,十年未聯絡,直到兩年前金紀玖主動找他,請求幫忙推動台巴建交,事成有一百萬美元佣金。他說,他願意幫助台灣與其他國家發展外交,也認為這是一件大事,因此特地來台由金紀玖帶他見邱義仁、黃志芳,確認金是台灣推動建交的窗口,他則代表巴紐方面的窗口。

他去巴紐會見高層官員後,告知金紀玖,巴紐要求建交金援費用兩千萬美元,但金卻要他向黃志芳謊稱四千萬美元;他質疑為何增加,金回答還有許多開銷和其他費用,還寫了一張「list」給他看。

吳思材說,黃志芳將建交金援殺價到三千萬美元,但他兩次安排巴紐官員來台簽約,黃志芳卻不簽建交公報。金紀玖後來表示,邱義仁要求將金援款項匯回台灣,他即簽名將聯名帳戶的錢轉到金的帳戶,不清楚金後來把錢轉到那裏。

吳思材強調,他認為把金紀玖寫的「list」放在身上會有生命危險,日前已交給主任檢察官黃謀信。

黃志芳昨天表示,吳思材曾把「list」提供給外交部,但這張「差額分配表」記載推動建交費用,並沒有兩千萬美元灌水到四千萬美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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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仔說】

這新聞最近鬧得沸沸揚揚,老實說,看到邱義仁出來開記者會,事關納稅人血汗錢被侵吞,他居然嘻笑以對,整個火氣都上來了!!什麼樣的政府可以縱容這種不把人民血汗錢當一回事的『政客』繼續亂搞?

扁政府,你再擺濫嘛--後悔死兩次都投給你,真覺得自己當時被鬼附身,竟然相信民進黨可以將台灣帶向美好的未來,美好個鬼啦!連國有企業也妄想霸佔成自家的;一發現總統選舉落選,就開始卡位、安插自己人到各機關,再加上這次的事,真是夠了!(翻桌)

<--這就是愛看政論節目的下場,暴走中~

 

撇開這些狗屁倒灶的事,有幾個問題值得思考:

1、吳思材的可信度--根據新聞報導,似乎他先前已有前科,曾用外交手法詐騙過幾個商人

2、外交部明知吳思材不可靠,卻不疑有他?一句長官交辦就想開脫了事?<--被詐騙過的商人曾寫信告知外交部,吳思材的為人

3、倘若吳思材真的是侵占款項之人,他為何還跑到台灣自投羅網,還是他以為中華民國政府沒本事辦他?或者他認為有人可以保護他不受法律制裁?

4、如果吳思材的話不能信,那他先前說的原本兩千萬卻被金紀玖灌水到四千萬的事是真是假?

5、巴國部長曾兩度來台簽署公報,黃智芳卻不簽,事後還說「長官」交待不要簽(這句話是吳思材說的,他當時說,黃智芳說『老闆叫他不要簽),後來開記者會,黃解釋,為了國家利益著想,他認為不簽較好?

 6、最後又回到吳思材的話到底可不可信,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他口中的『老闆』拒簽外交公報的行事很可疑。

如果黃智芳當時簽了,表示建交完成,錢會匯給巴國政府,就沒有後來的侵吞款項事件。所以指示他不要簽下公報的人,很有「可能」是設好連串騙局,利用這個機會,將那些錢移轉到自己名下的幕後指使人。

嗯,不知道,疑點很多,到底誰在說謊,我還得再想想....話說我想這些要幹嘛啊,超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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