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今天要上台北,參加姐姐的婚禮。

台北給我的感覺還蠻妙的。第一次踫到扒手在台北,第一次坐公車被性騷擾也是在台北(當時沒有出聲阻止,反而很孬的逃下車。換成現在的自己,大概會看著他,問他手在摸哪裡吧?)總之,是個讓人又愛又恨的城市(話說我對一個城市又愛又恨幹嘛~~)。

繼上次訂婚典禮,忙到人仰馬翻,偷偷希望這次能悠閒吃頓飯,不要像上次一樣,吃到一半被抓去買糖果。太慘了簡直是,沒被餵飽之前,我總會處在狂暴狀態。什麼都能忍,就是餓不行啊!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豆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